上线主题:“强抓城管执法力度,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上线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11:00—12:00,时间1小时。
上线地点:湛江市广播电台直播室
节目主持:宋琪
节目热线电话:3585102、3585103
节目形式:“主持人访谈 评论员评论 接听热线”,与我局上线人员互动交流。
参与上线人员:(3名)
凌云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林建强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科科长
李林 湛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2020年1月8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云等做客《行风热线》直播室,围绕“强抓城管执法力度,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主题,与广大听众朋友互动交流。
在湛江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fm98.1直播间,凌云同志与广大听众沟通城市管理方方面面。2019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坚持用“绣花精神”指导、协调各区城综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强抓城管执法力度,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抓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不放松。按照市创文巩卫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六乱”整治力度,重点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市区非法小广告等多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的各项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六乱”工作见成效,进一步推进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
二抓紧违法建设治理不放松。自我市2016年7月22日开始整治“两违”专项行动,首先重拳出击,拆除一批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以拆促控;建立四级控违巡查队伍,每天严控新增违法建设,保持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疏堵结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分类处理存量违法建设,优化村、居民建房报建流程;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违氛围;强化问责,切实落实控违责任。通过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抓黑臭水体执法不放松。积极组织各区城综局加强巡查,对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直接通过排水系统直接排入河渠的违章行为加强监控管理,一旦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四抓紧安全防患不放松。重点对户外违规设置广告招牌、建筑工地超时施工噪音扰民、商业综合体违章搭建、燃气安全管理等城市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整治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了城市运行安全。
五抓重大活动保障。按照“巩卫”“创文”标准,组织城管执法队伍全面整治维护市区市容秩序,重点对活动会场及周边等重要部位乱摆卖、流动摊贩、乱搭建进行整治,规范会场内外市容秩序,确保了央视“我们的中国梦——2019东西南北贺新春”特别节目在湛录制活动、2019东盟农博会、2019中国国际水产博览会等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多次获得组委会及相关部门的通报表扬。特别是为做好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期间保障工作,全局上下坚守岗位,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率先垂范,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灯饰亮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维护管理及有效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为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盛大、祥和、安全、舒适的国庆环境。
热点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噪音?噪音是如何分类的?我市最难治理的噪音是什么类型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主要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大类。
我局目前负责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主要表现为:建筑超时施工扰民、广场舞噪音等扰民现象。
一是针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我局组织各区城综局开展夜间工地施工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巡查监控,依法采取限时段施工、限期整改、责令停工、罚款等措施进行整治,从严查处建筑工地夜间违规超时施工的行为,督促因浇灌混凝土等情况须连续作业超时施工的工地向环保、住建部门报申报并做好安民告示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如开发区城综局召集辖区内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召开超时施工噪音扰民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霞山区城综局组织向辖区各建设工地发出文明施工告知书,督促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施工。
二是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我局现在的执法方式是以教育劝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于市民投诉的生活噪音问题,执法人员首先会找到当事人对其进行教育劝导,希望当事人能够及时改正。若遇到个别的屡教不听的,会严格按法定程序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罚款后继续违规的,我们也不会怕麻烦,继续对其进行严肃查处,确保环境保护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2.我市已经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现在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这与我们一般市民有什么关系吗?
答:湛江市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经过充分的调研、准备,我们才推出来的。湛江在生态园林建设上,一直有我们的传统,有我们的历史,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有“北有青岛,南有湛江”的说法。湛江园林绿化一直做得非常好,老天也赋予湛江很好的自然禀赋,处于北纬20°13'-21°57'之间,大家都说“插根筷子在地上都能生长”的地方,园林绿化的自然条件非常好。为什么现在提出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生态文明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色发展观的重要的核心内容。现在不能牺牲生态来搞发展了。另外,湛江目前处在经济大发展的时期,省委要求我们要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市委、市政府践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理念,提出经济要与环境同步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要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这方面,我们适时地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跟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首先,一个城市的环境好不好,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最基础的东西。环境不好,经济再好、收入再高,那都不是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别人也不会来,不是可持续发展的。创园是与每个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第二个,环境问题,也是引进资本、引进人才的支撑。像新加坡,就把生态园林视为国家安身立命的前提条件。我们环境好了,人才愿意来湛江,形成一个城市洼地,人才来了,城市就会兴旺发达起来。所以说,生态建设,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放在首位的。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我们新时代的城市发展、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这时候提出创园,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3.金沙湾最近晚上的灯光景观非常漂亮,吸引了许多游人驻足赞美,我们市综合执法局,还有没有在其它地方建造同样美观灯饰的计划吗?
答:(一)第一期第一标段情况
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机场路1.8公里绿化带及三帆雕塑广场的绿植亮化和城市空间照明。
(二)第一期第二标段情况
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三帆雕塑广场周边16个单体共计18栋楼宇的景观亮化,具体是:银隆广场、银海酒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城市尚品、中国海关2、祺祥大厦、农业银行(2栋)、威格商务大厦、中国电信(2栋)、中国海关1、港城星座、兴业银行、皇冠假日酒店、君豪酒店、中级人民法院等。
(三)第二期情况
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赤坎金沙湾观海长廊绿植、沙滩,霞山金海岸观海长廊、海滨公园绿植的景观亮化及金沙湾周边丽湾民邸、国家电投、御景名城及恒怡湾等4个单体共计19栋楼宇的天际线亮化
(四)第三期情况
第三期是在第一期、第二期的基础上,围绕一湾两岸进一步点亮市区公园绿地、城市空间、重点楼宇和海湾天际线,绿化部分具体包括南桥公园、北桥公园、赤坎江(含南桥河、北桥河)两岸、海田带状公园、中澳友谊花园、海湾大桥(桥底及灯塔)、军民路与观海北路等6处公园绿地和城市空间的景观亮化;楼宇建筑部分具体包括花园酒店、保利天悦湾、湛江粮食大厦、澳海城、乐达居、溢香国际酒店、中国城酒店、恒逸国际酒店、广东南粤银行、湛江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海关宿舍、建实集团、湛江汽车站、湛江火车站、湛江博物馆、湛江商务大厦、君临世纪、金沙湾广场首府、天润御海湾等19个单体的楼宇景观亮化及天际线。
4.关于广场舞噪音与舞者扰民的问题,贵单位有什么具体执法解决办法?
答:这个确实是一个城市管理方面难题,不单我们湛江,也是全国性问题,一方面是跳广场舞属于市民的生活、娱乐、锻炼需求,另一方面是受影响市民的诉求。我们在接到投诉之后,会立即通知相关辖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派员到现场,对广场舞舞者进行劝导和教育,向其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将心比心,站在周边居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要求他们尽量调低音乐音量,降低对周边市民的影响,这样周边的市民也不会对他们健康跳舞有意见,关键还是要通过柔性执法、人性执法的手段去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今天借助行风热线这个机会呼吁,希望广大广场舞爱好者能够文明健身,合理选择场地、时间,自觉控制音量,不得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5.大家都比较关心房屋违建问题,能否介绍一下市政府发布的《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相关规定?
答: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按我市实际情况,坚持分类处理的原则,首先界定新增违法建设和存量违法建设,要求新增违法建设必须组织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则按已出台的《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进行分类处理。
(一)新增违法建设和存量违法建设分类
按照《湛江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2016年4月25日(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市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分界线,凡是4月25日后新动工的违法建设,属于新增违建建设,必须组织拆除;4月25日前已动工的违法建设,在4月25日后复建的,拆除其复建部分;4月25日前已建成的违法建设,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进行分类处理,消化存量。通过分步实施,首先拆除4月25日以后新增违法建设和拆除一批严重影响市容规划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然后逐步分类处理存量违法建设,从而达到全面整治效果。
(二)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方案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查处的违法建筑是指1990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已建成或在建但已停工的违法建筑。
1、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分五类情形进行处理
一是房屋未经批准建设,层数6层以下的,不影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免于行政处罚,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房屋未经批准建设,层数6层以上9层及以下,不影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按总建筑面积处工程造价10%罚款后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是房屋经依法批准建设,超过批准面积50%以下或超建房屋的层数3层以下的,不影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免于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是房屋经依法批准建设,超过批准面积50%以上或房屋层数9层以下的,不影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按超建部分面积处工程造价10﹪罚款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是房屋层数9层以上的,不影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按总建筑面积处以工程造价10﹪罚款,暂时保留使用,政府实施规划改造或建设拆迁时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2、对在建未完工的违法建筑,分四类情形进行处理
一是房屋层数6层及以下的,经审核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向规划、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报建、建房施工许可,经批准后复工 ,免于行政处罚,复工建设竣工验收后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房屋层数6层及以上的 ,经审核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需自行拆除到6层以下,才可向规划、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报建、建房施工许可,经批准后复工 ,免于行政处罚,复工建设竣工验收后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是经规划部门审批和经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建设8层(依据2012年我市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建房方案)建设超过批准层数的,必须自行拆除至8层以下,才可复工建设,经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是违法建设不按期限自行拆除的,由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拆除余下部分暂时保留使用,不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
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方案涵盖了违法建筑的多种情形,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可对照方案进行分类处理。
(三)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流程
1、实行联合办公机制,各区成立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小组,由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局各区分局及区住建、街道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设在区查违办,固定办公地点,负责统一代办群众违法建筑处理申请。
2、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小组接到群众提交存量违法建设申请后,首先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申请表、房屋宗地图、规划四至图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然后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小组统一按程序将资料送到所属村委、街道办、区国土、规划、住建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土地、规划和安全性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审核后,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违建的情形作出拆除、没收、罚款暂时保留使用、罚款补办手续、免于行政处罚补办手续等行政处罚决定,并上报区政府审批执行。最后,经行政处理的违法建筑,违法建设当事人可以凭《湛江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理审批表》按照本方案相关规定办理复工建设、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6.房屋多高属于高层的违法建筑,目前仅有层数限定,有每一层的限高吗?违法建筑罚款有什么标准执行?
答:根据中国《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3.1.2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根据中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4.0.5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3.00m时,应对大于3.00m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0m时,多出部分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算;
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
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规定,违法建筑符合条件的,可罚款保留使用或补办手续。罚款按三类标准执行,一是违法建设已批准建设,但超出批准面积50%以上或房屋层数9层以下的,按超建面积缴交工程造价10%的罚款;二是违法建筑未经批准,层数在6层以上9层以下的,按总建筑面积缴交工程造价10%罚款,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是违法建筑层数超过9层的,一律按总建筑面积缴交10%罚款,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7.对洗车污水、施工泥浆水如何加强监控管理,对他们有什么具体环保要求呢?
答:污水横流,影响市容又造成环境污染,一直是我们的执法重点。对路旁露天洗车经营点,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尤其是污水排放设施或管道,不允许直接露天排放,违反规定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对于施工泥浆水问题,有的施工企业为了省钱省事,直接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水偷接偷排入市政管网,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我局一直列为重点监控。首先,住建部门加强监控,要求按文明施工要求和技术规范做好施工泥浆水的排放;其次,我们下属的市政维护站每天都对市政管网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这种行为立即报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8.现在市区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参差不齐,如何能做到规范统一?
答:我局十分重视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加强规划,目前,我局编制《湛江市市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设计》(初稿)已编制完成,并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待下一步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即可使用,这将为我局日后的审批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指引。
严格户外广告审批。户外广告设置的合法性、安全性、美观性、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是我局审批的主要考量。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户外广告牌申请新增和延期设置进行审批。
加大执法。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对市区违章设置广告牌(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登记,计划进一步开展清查和拆除行动。此外,我局要求各区(管委会)城综局对辖区内广告牌加强巡查监控,发现有新增违章广告牌,依法指令组织拆除,做到发现一宗及时拆除一宗。
9.有人在公园或绿地上踩踏草坪,你们会管的吗?如何管理这些偶发行为?
答:我局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正不断加强对毁绿、占绿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可按照《湛江市公园条例》第三十六条予以相关处罚,严查在公园绿地内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招牌广告以及城市绿化被破坏或改作他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10.现在我们在市区公厕的指示牌很少,贵单位是否有什么新举措解决市民“入厕难”的问题?
答:对于市民“找厕难”的问题,我们是一直想方设法致力解决的。首先,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要求,今年内将完成673个公厕指示牌的设置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厕指示牌不足的问题;二是通过手机的微信“公众号”——“城市公厕云平台”,我们正在逐步录入我市市区相关公厕信息,市民可通过手机定位,查找距离最近的公厕;三是加强了公厕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市民在app的反馈意见,更有利于公厕管理者的及时整改,并且我们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市民对公厕使用需要。
11.去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霞湖公园水上乐园进行了升级改造,将其与公园连通增加了公园绿地,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方便,取得了很好地效果。请问今年在增加公园服务设施配套方面还有哪些措施?
答:市区部分公园尤其是老公园由于受建设时设计及资金等因素制约,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如休息、避雨亭廊比较欠缺,公厕数量也不够,存在采光、通风透气较差等问题,一些配套服务设施由于使用年限长也不同程度存在残旧缺失现象,不适应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方面的需求。近年来,我局把老旧公园品质化提升作为市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己任,把公园建设好、管理好,为市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是我们城市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市委、市政府为市民做的民生实事。
除了霞湖公园水上乐园升级改造外,去年我们还恢复了中澳友谊花园的儿童戏水池,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儿童游戏区和成人休憩区;对海滨公园、寸金公园、中澳友谊花园的公厕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市区公园增加了30多个便民储物柜及100多套健身设施和一批坐凳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市民的称赞。目前正在实施海田公园升级改造,增加避雨亭廊和儿童游戏沙池,还有增设坐凳、照明系统等,市区公园一批公厕新建和升级改造,从“小民生”解决市民的“大问题”,完善南国热带花园服务设施项目也将于近期实施。今年我们还将启动赤坎金沙湾观海长廊和霞山观海长廊、南桥河两岸及南桥公园等的升级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设计等工作,还将在市区公园试点安装无线网络,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需求。
12.赤坎立交桥节点改造工程进展如何?什么时候可以通车?
赤坎立交桥节点改造工程主要通过拆除康顺路、康宁路、椹川大道北相交路口(东南角、东北角、西南角)周边部分建筑物、构筑物等,将康顺路、康宁路、椹川大道北4个方向的当前6车道扩宽建设为10车道,重点解决原立交桥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提升道路交通疏导能力。
主要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设从2019年8月15日进场施工历时90天,共完成康宁路、椹川大道西半幅的树木修剪及移植共107棵榕树,旧路面破除17000平方,雨水管道施工1000米,污水管道施工1000米,底基层及基层混凝土浇筑9800平方,沥青路面铺设9800平方,其中供电迁改管线300米,自来水迁改长度达600米,部队光缆重点保护长度达400米。第二阶段建设从2019年11月15日开始,对项目东侧路面,即环球酒店门前起至南桥南路枫叶酒店门前路段、康顺路全副进行围蔽施工,并于年底实现了康宁路段局部通车。
按照施工时间节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难题,多措并举,倒排工期,调整施工力量,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员,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2020年1月10日对康顺路段进行路面沥青铺设,1月18日对施工路面进行清扫收尾,确保春节前实现竣工通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心畅达的出行环境。
13.当前我市正处于创文攻坚阶段,但市区部分路段仍然存在路面不平整、盲道缺失等问题,有何具体措施提升市政基础设施?
根据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市创文办的任务分工,结合业务职责,以创文实地考察测评标准为目标,积极开展市政设施管养工作。2019年,完成了民主路、幸福路人行道路面的升级改造工作,拆除原有破旧透水砖,铺设花岗岩。完成了市区市政设施升级改造,完善桥梁铭牌,对破损、下沉的雨水、污水检查井盖进行更换升级改造。同时,以创文为契机,督促指导各市政维护站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截至2019年12月底,四个市政维护站共维修人行道28047.8㎡、水泥路面3863.9㎡、沥青路面30405.5㎡,清理道路、管道和雨水井障碍物12989.63m³,清理、修复检查井和雨水井1396座,疏浚排水管道13315.6m。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推进创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完成改造道路169条,其中赤坎区78条、霞山区10条、麻章区73条、坡头区8条,通过人行道路面整体改造、盲道和井盖改造、交叉口路面改造,提高市民出行的质量,是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以人为本办好民生实事,全面增加优质民生供给,努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14.我的房屋建于90年代,为6层楼房,一直没有办证,现在可以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吗?
答: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规定,1990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已建成的违法建筑,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免于行政处罚,并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5.我于2016年初建房,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建房,但未完善建房手续,在执法部门的管控下,自2016年3月份起停工至今,现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目前,可以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吗?
答:你的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起停工至今,符合市政府发布的《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的第二条规定要求,属于1990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在建但已停工的违法建筑。请到属地街道办领取并填写《湛江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理审批表》,按规定申请补办建房手续,经批准后可以复工,免于行政处罚,按批准要求建成后,验收通过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6.我的房屋已建至第9层,但是未完工,一直停工到现在,还能补办手续吗?
答:你的房屋属于超高层房屋,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规定,如果房屋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你的房屋应首先自行拆除到6层以下,再申请补办规划、建设手续。申请经批准后复工的,免于行政处罚,按批准的要求建成后,经验收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如果不按期自行拆除,由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超高部分,余下部分建筑可以暂时保留使用,但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17.由于报建涉及部门较多,需时较长,村民可以边报建边建设吗?
答:村(居)民应在完善建房手续后再行施工,不得边建设边申报。村(居)民应依法建设,我市对违法建设“零容忍”态度,凡是2016年4月25日后新增的违法建设,发现一宗拆除一宗。
18.听说我们湛江正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你们对公园周边的乱摆卖如何加强管理的?
我们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主力军,此次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大对市容环境“六乱”整治力度,采取“日常巡查整治与专项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城管与部门联动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全方位监督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良好有序的市容环境保障。
19.什么情况下才允许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呢?
根据《广东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0.(12345市民热线:园林绿化)市民反映有人每天19:00-22:00在霞山区菉塘河湿地公园的凉亭内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并唱歌,期间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处理。
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于该时间段到现场核查处理。经查,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向唱歌的人员宣传讲解了《湛江市公园条例》中关于噪音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协调,要求其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扰民,当事人已同意降低音量和缩短唱歌时间。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湛江市公园条例》和《湛江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相关规定,将公园噪音限值及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以告示牌的形式设置在公园明显位置和健身娱乐区域,向社会公布。同时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同类情况及时处理,做好群众宣传、劝诫工作。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21.(12345市民热线:市政设施)市民反映坡头区奋勇大道靠近海东广场路段的机动车道凹凸不平,导致泥头车经过该路段时产生噪音扰民,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修复该路段。
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情况是由于坡头区奋勇大道属于混凝土路面,板块伸缩缝与行车轮胎之间摩擦产生的声音。要改善目前状况,需申请专项资金对道路进行“白改黑”升级改造才能解决。我局已组织多个部门开会研讨并上报市政府,争取早日将该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纳入市政建设计划或安排专项经费对凹凸不平路段进行修补,以减轻车辆通行产生的噪音。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22.(12345市民热线:路灯问题)陈先生反映霞山区湖光路宝满市场到中纺粮油路段的路灯光线暗,影响司机驾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修复好该路段路灯。
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处理。经查,霞山区湖光路宝满市场到中纺粮油路段的路灯工作正常。市民反映该路段的路灯存在光线较暗的问题,是因为此前辖区住建部门进行道路改造时未将我局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管辖的路灯列入改造范围,导致目前该路段路灯仍是旧款路灯,且灯杆矮、灯距远,造成路灯亮度不足。考虑该路段路灯的确存在亮度不足的情况,我局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已将该路段路灯列入路灯改造计划中,但因需整改路段较多,每年市政府拨付资金安排优先满足排危改造需求大的路段,请市民理解。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市区内路灯的巡查维护管理,保障市民夜间出行。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