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关系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关系人居环境品质和人民生活幸福。2024年1月实施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绿美广东”的法律支撑,是2000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条例》实施以来,湛江市城综局在行政审批、事后监管、群众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严格的管理措施、务实的作风,全面做好城市绿化的行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
(现场勘察审核)
一、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
《条例》修订实施前,市城综局积极向省住建厅沟通汇报,前往省内其他城市调研,认真学习广州、深圳等城市在行政审批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提前谋划更新绿化类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工作。《条例》修订实施后,在省内其他城市未更新修订办事指南,无相关经验可参考借鉴的情况下,主动作为,针对近年来城市建设更新迅速发展,涉及树木迁移等申请事项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上位法的修订及时调整更新办理事项、申请材料等。严格执行《条例》有关树木保护和管理规定,将原有绿化类的5项申请事项调整细分为8项,并且每项申请资料清单都提供示例样本,做到一次性告知,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一次提交,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许可事项事后监管,确保城市绿化水平
对涉及树木迁移的多个重点建设项目如南油片区(首期)的“三旧”改造项目等,通过提前介入指导办理申请、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到场提供树木迁移管养技术交流,跟踪树木迁移后管养验收等全流程服务,全力助推重点项目的建设。制定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绿化类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绿化类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压实各环节责任,落实占用绿地恢复、树木迁移验收及跟踪后续管养,树木砍伐后的相应补植工作,保护好城市的绿地和树木。近年来,共办理城市绿化类行政许可300多件,不予许可近百件,落实补种树木一批,监管过程中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200多个。
(全过程跟踪管理绿化许可实施)
三、树牢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一枝一叶总关情,市城综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非必要不砍伐、迁移树木”的工作原则。现场勘察时,对不符合砍伐、迁移树木情形的,耐心向申请人解释,深入群众宣贯《条例》,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绿化树木保护工作。坚持把树木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保护好、传承好,促进城市科学、生态、节俭绿化,推动我市城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社区宣传《条例》)